——仿冒国安账号。在流量至上的引导下,单个人员为添加曝光率,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注册运用“国安”“我国国家安全局”“我国国家安全部”等具有国家安全机关特征的仿冒账号,妄图以假乱真,赚取流量,牟取私益。某无业人员刘某,曾因从事赌博活动被处分。在发现国家安全部官微的高社会重视度会带来网络流量后,刘某在境外交际途径经过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为自己的网络博彩活动打广告,妄图引流获利。某在校学生为寻求影响,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在境外交际途径宣布不妥言辞,以“出格”“出位”的言辞显示自己异乎寻常,获取网络流量。
——假充国安干警。单个人员假借国家安全机关干警身份注册自媒体账号。如某自媒体账号“国安”的运用人自称在“国安总公司”作业,并一起注册运用了“反间谍宣传员”的账号。
——盗用国安标识。国安形象标识是国家安全部的标志。单个人员运用民众对荫蔽阵线“奥秘”作业、“奇特”工作、崇高任务的猎奇神往,在网络站点途径兜销仿冒的国家安全机关胸章、臂章等标识,牟取私益。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则,假充国家机关作业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假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前款的规则从重处分。《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则,互联网用户注册、运用账号信息时不得假充、仿冒、伪造政党、党政军机关、企业和工作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称号、标识等。
如发现触及仿冒国家安全机关账号、涉嫌假充国家安全机关干警等问题线国家安全机关告发受理电话、网络告发途径()、国家安全部微信大众号告发受理途径或许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