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产芯片和软件产业重磅利好落地!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最多可免征十年企业所得税)
12月18日,资本邦获悉,昨夜17日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国产芯片和软件产业重磅利好落地。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告》规定,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获利年度起计算;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营收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需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期间费用。
而对于亏损企业,《公告》明确,国家鼓励的线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允许超出10年。
另外,对涉及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软件等芯片产业相关环节的企业也做出减税要求。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新老减税政策衔接,《公告》也明确说,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确定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如也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至第四条规定,可按公告规定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定期减免税优惠,可按公告规定计算优惠期,并就剩余期限享受优惠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公告》规定,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确定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据了解,公告所称原有政策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等多个部门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还表示,财税〔2012〕27号第二条中“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和第四条“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停止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四部委还未公布《公告》涉及到的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相关企业或项目清单。《公告》也提到,清单将由发改委、工业与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截至发稿,华虹半导体今日上涨1.24%,相比于昨日7.36%的涨幅回落不少。另一家港股知名芯片公司中芯国际今日却下跌了2.39%,报于20.45港元,总市值为1575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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