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经济、科技、贸易形势下,加快发展国产自主芯片与软件产业势在必行。近日,国产芯片和软件行业迎来重磅利好,在税收方面将获得极大政策优惠,且高可享10年免除企业所得税。下面,我们具体来盘一盘。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于不同集成电路线宽、经营期等条件下的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给予1-10年不等的税收优惠,而且将政策有效期追溯至今年1月1日。
从公告内容来看,此次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公告主要聚焦于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包括了10大重点信息:
一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年以上、集成电路线年以上、集成电路线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这三类不同标准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可以分别获得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及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及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三种税收优惠。
二是国家鼓励的线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长不允许超出10年。
三是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是符合原有政策条件且在2019年(含)之前已确定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可按原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符合原有政策条件,2019年(含)之前尚未进入优惠期的企业或项目,2020年(含)起不再执行原有政策。
六是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本公告规定同时符合多项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由企业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其中,已确定进入优惠期的,可由企业在剩余期限内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相关优惠。
七是本公告规定的优惠,采取清单来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和项目清单;不采取清单来管理的,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八是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按照原有政策规定享受优惠的,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九是财税〔2012〕27号第二条中“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和第四条“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停止执行。
车规级芯片不同于消费电子芯片,其对可靠性、安全性和常规使用的寿命等都有着更高要求。
韩国科技部长李宗昊(Lee Jong-ho)表示:“确保芯片、显示器和电池这三个主要技术领域的原创技术对于未来的经济稳步的增长至关重要。”
从投融资来看,截止当前(仅12月份),华辰芯光、壁仞科技、浙江精瓷半导体、晶湛半导体、苏州芯睿科技、超芯星,以及Lightmatter等企业纷纷获得亿元级融资。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网”的全部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网)的作品,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