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华东百货有限公司因私行扩展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规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
处分事由显现,当事人于本年6月起在某渠道“山姆会员商铺官方旗舰店”出售“Sams丹普斯长高高丹麦进口有机儿童调制乳粉(17g*15)*2”的产品时,显着标示该产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且在后台设置产品特点为“售后方针: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再查,上述产品不归于规则的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产品规模,当事人给顾客履行“网络购买产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设置障碍,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
上一年3月,姑苏顾客邱先生反映,自己购买的一款奶粉,竟是按旧国标配方注册的产品,与他们长时间食用的奶粉有较大差异。当天他在未开封的情况下建议退货退款请求,但客服以“该产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予以回绝。
邱先生与商家客服的聊天记录,对方指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本文图片 受访者供图
邱先生随后咨询当地12315,得知“奶粉不归于七天不行退换货的品类”。最终,通过多方交流, 邱先生收到了退款。
记者查询后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假如奶粉是使用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法购买的,顾客有权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必需要分外留意的是,这一规则并不适用于一切产品,如顾客定作的产品、鲜活易腐的产品、在线下载或许顾客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产品以及交给的报纸、期刊等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关于奶粉而言,只需产品无缺,且不归于上述例外情况,顾客就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货。